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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和启用《黑河学院校园道路楼宇命名方案》的通知
2013-08-02 00:00  

关于发布和启用《黑河学院校园道路楼宇命名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学院道路、楼宇命名工作在广泛征集、深入调研、多次修改完善后,于5月22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黑河学院校园道路楼宇命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予以发布。为深化对《方案》的学习宣传,做好推广使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方案》的意义

为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提升文化品位,学院启动道路楼宇命名工作,并经全院征集、遴选,确定了《黑河学院校园道路楼宇命名方案》。《方案》是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爱心和智慧的结晶,饱含了学院人爱校护校、对学院未来发展的自信心、自豪感。

二、深刻领会道路楼宇名称的寓意

这些命名,反映了学院自然、人文、历史特点和办学定位,渗透学院的特色文化和师生的人文情怀,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和现代教育理念的有机统一,符合道路楼宇的功能特点。广大师生要熟知道路楼宇的基本释义,领会《方案》的文化功能,将《方案》作为传统文化精华与学院办学理念相结合的范例,实现校园文化建设“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有益探索,进一步充实学院的文化内涵。

三、积极推广和有序使用

(一)广泛宣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关心学院、热爱学院、为学院做贡献的意识,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积极推广。宣传部、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方案》推广工作,设置路名、楼名牌,完善校园导示系统和楼宇导示系统,使之成为学院靓丽的文化景观。

(三)有序应用。道路命名即日起全面使用,在公文、资料、报表中应符合《方案》的名称;楼宇命名的使用可循序渐进,设立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在不引起混乱的情况下,尽量使用《方案》名称,原名称同样可以使用,2013年7月停止使用原名称。命名的解释应用事宜由宣传统战部负责。

(四)自觉维护。《方案》是学院领导、师生集体智慧的结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规范使用,自觉维护道路和楼宇命名方案的严肃性,用规范、正确的使用回报广大师生的心血和智慧。

宣传统战部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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