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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17—2018年度人物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8-10-11 15:1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高校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决定联合开展全省高校2017—2018年度人物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推选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册学生,教师为中共党员。已获得往届高校年度人物的师生不再参与推选。

三、奖项及数量

设教师年度人物(群体)10名、教师年度人物(群体)提名奖10名;

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提名奖10名。

四、推选标准

推选年度人物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人物事件发生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或者人物在此期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学识丰富,本领过硬,知行合一,真学实干。是社会各界和群众公认的专业领军人才和道德标杆。

推选教师年度人物须具备以下一个或几个特点:

1.在人才培养方面有重大创新性成果,特别是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在科学研究方面有杰出贡献,特别是围绕龙江发展重大需求,比如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保障生态安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有重大突破,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

3.在服务社会方面有突出表现,特别是加快脱贫攻坚、提高地方病防治能力水平、发展群众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得到群众高度赞誉和相关部门充分肯定。

4.在文化传承创新方面有一流业绩,特别是在普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践行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载体等方面做出不平凡的事迹,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5.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有重大影响,特别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深化“一带一路”合作交流交往有大作为,事迹震撼人心、令人感动,在当地社会各界得到广泛称赞。

推选大学生年度人物须具备以下一个或几个特点:

1.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表现优秀,在全国或国际专业性比赛或竞赛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创新创业、服务发展表现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在全国比赛或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思想道德建设中表现优秀,个人行为代表社会发展方向、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在重大事件中或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或坚守诚信,事迹特别感人,赢得高度评价。

五、评选方式

学校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遴选、上报,由上级部门统一进行评选。

六、工作要求

因上报时间紧张,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10月13日前,将加盖本部门公章的2017—2018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大于50KB、存为JPG格式)和六寸生活工作照5张(大于1MB、存为JPG格式)、候选人事迹简介(3000字以内)一并上报至校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张巍 联系电话:6840657 电子邮箱:hhxytzb@163.com

宣传统战部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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