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我省自2008年启动实施《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以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1.教育体系渐趋完善。基本完成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的整体布局,形成以哈尔滨市为核心区域、各市(地)全面覆盖、办学类型涵盖12大类、学科专业布局相对完善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实施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稳步发展,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为主、强化统筹的体制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以对俄为重点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取得重大进展。
2.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和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着力培养应用技术人才,按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累计新增专业点213个,其中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的173个,占总数的81.2%。人才培养结构不断优化,建立80个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比例逐年提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占比达到50%以上。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
3.综合实力有效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01%,率先迈入普及化发展初级阶段。一级学科博士点9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96个,实现翻倍增长。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4个,列全国第6位,16个学科领域或方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积极引进培养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院士30人、长江学者69人,千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大幅增加,建设国家级创新团队7个。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每年为社会输送20余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年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400余项,牵头或参与承担全省70%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年均技术转让300余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成果大幅增长。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孵化和落地产业化,近400家企业入驻大学科技园,累计孵化企业600余家,高校师生直接创办或参股创办科技型企业达270余家。高等教育在创新驱动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战略机遇。推进实施“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和“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以强大的高等教育引领创新驱动、推动全面振兴。
1.改造提升“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再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向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要发展,向优势产业和产品延伸升级要发展,需要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增强专业结构调整的前瞻性、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人才培养的适应性,进一步开发人才红利,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2.实施创新驱动,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增强内生动力,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催生新业态,推进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向科技要产业、要生产力、要经济效益,需要高等教育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快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夯实科技创新的人才基础。
3.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十大重点产业建设,需要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整体功能,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和外延,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存在问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和供给侧结构失衡问题并存,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尚需加强;科研方向、成果转化数量和社会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要求;教师队伍人才外流较为严重,高端人才引培机制尚不健全;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合作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总体部署
(一)基本原则。
1.聚焦发展主题。坚持服务于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重大战略的实施破解发展难题,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发展动力。
2.优化培养结构。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建设专业群、人才链,推动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人才培养结构战略布局,充分释放人才红利。
3.推进创新驱动。立足于推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开展重大基础研究,重点推进应用研究,加强政策引导,充分激发高校的创造潜力和创新活力。
4.强化社会服务。发挥高等教育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5.推动文化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黑龙江优秀地域文化,强化先进文化传承创新,推进绿色大学建设,引领健康高雅的社会风尚。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中级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总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以对俄为重点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取得若干标志性成果,成为国家对俄人文交流核心基地,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1.高等教育布局进一步完善。建立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建设一批特色、优质高校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推动一批新建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结构调整。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十大专业集群,设置一批服务重点发展领域的本专科专业。加快紧缺人才培养步伐,撤销一批就业质量不高、培养规模过剩的专业点。
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地、校企共建和订单、定向培养,加强核心课程教学,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充分对接。重点推进慕课等新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健全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3.构建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统筹成果管理、技术转移、资产管理、法律等事务,建立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平台,明确责任主体。完善高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办法,激励自由探索、强化优势集成、促进成果转化,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为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持续动力,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阵地。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工程。
1.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制定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资源的宏观调控,发挥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统筹部属高校、省属高校教育资源及社会相关资源,准确定位、动态调整、分类管理、体现特色,克服同质化倾向,打造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一流院校,建设1所世界一流大学,6至7所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大学,按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40个左右的学科建成国际或国内一流的优势特色学科。支持一批高校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二期工程建设和省部、省市共建。深入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实施专业结构调整计划。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建立与我省产业体系相适应、与人才市场需求紧密对接的专业体系。以社会需求和就业质量为导向建立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调整结构性过剩专业,改造落伍陈旧专业。围绕我省十大重点产业,由10所左右高校分别牵头,相关高校和行业企业参与,组建10个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十大专业集群建设,按专业集群与相关行业企业共建10个大学生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提升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新设置200个左右与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相关的本专科专业点,撤销50个左右培养质量不高、培养规模过剩且就业水平持续过低的本专科专业点;优先支持建成2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本科专业点,其中,5个左右专业点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15个左右专业点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5名;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高职教育骨干专业点。
3.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根据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布局,优先支持涉及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进一步扩大应用型、复合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探索建立“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和培养紧缺人才计划单列、专项支持的调控机制,定期发布紧缺专业人才需求清单,鼓励和支持高校在具备专业设置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自主设置重点领域的本、专科专业,调减长线专业招生规模,培养重点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引导部分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将办学思路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实现人才供给与需求在人才培养方式上的有效对接。推进两个转变,在人才结构上实现由培养学科学术型人才为主向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转变,在人才培养上实现学术性专业人才教育向职业性专业人才教育转变。加强转型发展的政策引导和专项支持,不搞“挂牌”、更名或升格,不搞一刀切。
4.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式,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加强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将行业标准和企业核心技术引入教学内容,强化过程性考核,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建设和专业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以专业学位教育为重点,积极促进“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创新产学研用联合培养研究生机制,加大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力度,扩大研究生学术交流渠道,强化研究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重点支持10所本专科高校实施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等措施,建设行业与学校共同参与的落地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建设10个校企共建试点学院和10个现代学徒制特色学院,改革人才选拔、培养、就业和管理模式,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广泛开展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支持高校与企业、行业、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合作新建200个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增加学生“第二校园”的经历。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成100门左右在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加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和管理的数据采集制度,实现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化和科学化。
5.实施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完善“引、培、留、稳”人才措施,吸引高水平人才、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留住高水平教师、稳定高校教师队伍,巩固提高高等教育人才优势。积极落实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高教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以5年为周期,支持高校分层次引进学术大家、学术精英、学术骨干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努力破解我省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数量少、引进难等问题。实施“高校领军人才科研创新支持计划”,支持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以及具备相应学术水平的高端人才牵头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围绕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关键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奖励支持计划”,对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取得突出效益或具有潜在效益的高校科研创新团队,给予奖励性支持。实施“高校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每年遴选200名优秀青年科研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给予资金支持,培养周期为3年;设立“青年龙江学者”项目,强化后备人才培养。实施“龙江高校教师培训千人计划”,资助20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教师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访学研修。培养一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关注在我省长期工作且在相关领域内成就卓越的优秀教师和专家学者,实施奖励激励政策。
(二)实施高等教育创新服务工程。
1.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计划。支持高校依托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资源和研究优势,以科学研究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共同承担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研发一批高新技术成果。推进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激励奖励政策,促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加快建立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引导和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兼职创业,激发广大教师创新创业活力,领办创办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依托高校现有科技成果,采取培育加奖补的形式,培育孵化一批科技成果,形成新产品或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移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推进落实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定期组织高校以现场洽谈会等形式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供给、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服务。继续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建设,推进高校建立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平台。优先吸纳大学生、科技人员和企业入园创业,加快科技成果孵化和落地产业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2.实施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支持计划。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我省“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着眼旅游、“互联网+”、商贸物流、健康养老、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支持行业特色院校或依托优势特色学科组建行业、产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建设一批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政策咨询机构,形成全面覆盖的行业、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特色智库,引导高等学校面向区域发展、结构调整和产业需求,开展长期性、战略性、专业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增强市场经济和法治意识,为我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分批建设10个左右省级特色智库平台,重点建设“中俄全面战略协作协同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地缘、历史、文化优势,在我省全方位对俄合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建设成为国家级智库平台。
3.实施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推进计划。大力推进高校与行业、产业、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定向就业、融合发展,在融合发展中满足企业创新发展的人才与智力需求,增强高等教育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建立高校与行业、产业、企业共同治理、交流对话机制,形成校企沟通、共享的平台,提升学科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支持建设100个左右校企合作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推动各高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整合教育资源,推进产学研用有效融合。围绕石化煤化、清洁高效煤电、绿色食品、粮食精深加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林业、矿产经济、现代服务业以及冰雪文化、冰雪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建设10个创新创业协同体。抓住冰雪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推进产学结合,加强专项规划,实施“校园冰雪计划”,全面助推冰雪文化、冰雪运动、冰雪旅游产业发展。实施“龙江工匠”万人培养项目,着力培养爱岗敬业、精益求精、重视传承、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打造大批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启动教师和企业优秀人才双向流动千人计划,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千名教授(研究员)到企业服务,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从企业选聘千名优秀科技人才(工程师)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兼职教授(研究员),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合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4.实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计划。重点支持与俄罗斯等教育科技发达国家高校的合作,建设好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学科研合作项目以及哈尔滨师范大学中俄美术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等重点对俄合作平台。鼓励高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联合设立国际合作实验室、研究中心,培养和汇聚拔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共同承担国家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继续实施“留学龙江”计划,完善来华留学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鼓励高校自主设立来华留学奖学金,吸引国外优秀学生来我省留学,优先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提升来华留学服务水平。支持海外企业、机构和职业院校与我省职业院校开展合作,支持学校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创新公派留学机制,继续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加强汉语国际推广网络体系建设,实施特色孔子学院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使高校成为我省教育对外开放的生力军。
5.实施大学生留省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切实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全省城乡基层建功立业。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服务流程,搞好供需对接,在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重点学科毕业生中千方百计留住一批优秀人才。充分挖掘毕业生需求信息,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深入挖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创造的就业机会。出台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工学交替、紧缺人才培养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面向重点产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创业,留住更多我省培养的优秀人才,使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比率逐年提高,为我省新一轮经济发展积蓄关键力量。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政策倾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本规划实施。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明确分工任务,省教育厅负责牵头推动、综合协调、考评督导;省编办、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在高校规划建设、机构编制、科研管理、经费投入、人才计划、校企合作、实习实践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和工作支持。各地要保障对所属高校的投入,加快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高校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动承接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建设成效。
(二)完善经费投入。高教强省专项资金投入坚持集约、节约并重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强化需求导向,突出经费支持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保障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各市(地)、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高等学校要参照建立相应培养经费拨款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健全高等教育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的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高等教育领域。
(三)建立考评机制。高校要切实履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学校的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服务导向,优先保证并逐年加大对提高创新与服务能力的经费投入。建立与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定期会商机制,针对高教强省建设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凝聚发挥各有关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学术规范的教育制度,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强化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过程管理,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严肃处理学风不端行为。把规范办学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