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院干部教师参加
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依据省、市依法治理办公室近日召开的关于组织全省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会议精神,取消拟定于4月末——5月初进行的全省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明年全省将统一考试。同时,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学院将组织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教师进行普法考试,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参考人员的学习、考试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考试时间:2008年5月8——15日。
2、考试范围:以“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本教材已于2007年下半年下发到各党总支。
3、考试方式: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考试、判卷、汇总、存档,并将考试总结于5月18日前报宣传统战部。
附件:《黑河学院干部教师法律知识考试卷》。
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2008年5月8日
附件:
黑河学院干部教师法律知识考试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姓名:
一、社会主义法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二、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表现在哪几方面?
三、法律权威主要体现在哪四个方面?
四、公正司法的基本原则?
五、科学发展观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六、法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系?
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
八、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表现在哪三个方面?
九、结合实际谈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十、科学发展观如何促进法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