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院党发〔2012〕77号
关于印发《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
工作规程》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规程
2.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流程
3.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教育 应对 工作 规程 通知
黑河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印发
录入:孙爱芹 校对:宁艳红 共印6份
附件1:
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我院新闻宣传与舆情引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特制定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规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尊重规律,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进信息公开,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有效发布信息,主动答疑解惑、澄清事实、说明情况,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二)坚持正确导向的原则。客观准确地分析媒体和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不实信息的传播,努力掌握话语权和主导权,释放正面信息,引导理性表达,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三)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确认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做好舆情应对工作,不断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成立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学院各系(中心)、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舆情信息、舆情监测、督查督办和效能监察四个办公室,分别由校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室、纪检监察处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同时确定了学院党委副书记为首席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为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宣传科科长为新闻联络员。
四、舆情应对工作流程
(一)收集整理舆情信息。学院舆情监测办公室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工作,各系(中心)、部门负责跟踪、收集、汇总与本校、本单位相关的教育舆情信息,上报学院舆情信息办公室,由舆情信息办公室整理、筛选,发现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由主管院领导通知上报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二)分析研判舆情信息。针对涉及学院的重大舆情信息,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舆情研判会,并对重要舆情的发展态势、扩散速度和预期后果进行分析、判断和研究。
(三)及时预警。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舆情研判结果,对一般舆情,保持关注;对热点、重大舆情,及时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预警。
(四)制订应对工作预案。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上报的热点、重大、敏感舆情,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订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对单位,设定回应方式,确定回应口径。如须召开新闻发布会,应在第一时间拟定新闻发布初稿和发布时间。
(五)妥善有效应对。根据舆情传播的特征,有针对性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开设官方微博等方式进行应对,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校内刊物、校园网、微博、手机短信、飞信、QQ群等平台做好校内舆论引导。同时针对情况较复杂或需多部门联合处置的舆情,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小组督查督办办公室对该舆情的处置进行督办,并由效能监察办公室对舆情处置的效能进行跟踪反馈。
(六)启动应急预案。对于突发性的、重大的事件,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待学院教育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下一步工作。
附件2:
附件3:
黑河学院教育舆情应对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伟建 贯昌福
副组长:杨 宏 李廷栋 孙丽莉 宋立权
吕巧凤 张焕强 车永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书武 王守文 王福军 宁艳红
宁艳杰 孙成业 刘 立 刘 颖
刘昱洁 许海深 许艳丽 师清芳
吴春娟 吴晓莉 吴爱君 阮 放
李 明 李秀娟 邹 辉 姜德志
秦 岩 崔胜文 各系(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舆情信息、舆情监控、督察督办和效能监察四个办公室。
舆情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宁艳红。负责舆情信息收集整理;
舆情监控办公室负责人:崔胜文。负责舆情信息的网络监控;
督查督办办公室负责人:吴爱君。负责对舆情处置进行督办;
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人:邹辉。负责对舆情信息的处置效率和处置结果进行跟踪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