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作用,根据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我校全体师生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语言文化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活动时间
2015
年9月14日
至
9月
2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部
1.制定“第18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方案,负责活动组织及协调工作。
2.推普周期间,在学校悬挂“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标语。
3.负责宣传周内活动影像资料的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4.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网络宣传活动。
5.撰写报送“推普周”活动总结。
(二)教务处
组织顶岗实习支教带队教师及顶岗支教学生开展“推普下乡”活动。
(三)人文传媒学院
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学习和热爱。
(四)语言文字工作室
1.开展规范用语、规范用字专题讲座。
2.组织专业学生市区用字规范调研。
3.组织外省籍学生普通话推广座谈会。
4.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问卷调查及竞赛。
5.组织第十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
(五)各学院
1.各学院根据推普周活动的指导思想及活动主题,结合各专业和学生特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推普”宣传教育活动,如讲座、座谈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朗诵比赛等。
2. 利用本单位的网站、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等宣传平台,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构建和谐校园语言环境。
3.将推普活动与新生入学教育结合起来,组织一次以推普为主要内容的入学教育活动,以其趣味性和知识性吸引学生,增加学生学习普通话和推广运用普通话的热情。
4.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对本部门墙报、板报及校园公共场所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纠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活动实效
1.各相关部门应精心筹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好“推普周”的各项活动,上下联动,确保推普周活动圆满成功。
2.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和全面宣传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范标准,讲究宣传艺术,引导师生准确使用普通话,优化校园语言环境。
3.全体师生员工在教学楼、办公楼、会议室和图书馆等正式场合必须使用和推广普通话。凡涉及汉字书写的内容一律使用规范汉字。
(二)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信息反馈
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及时整理推普周活动的影像资料和总结材料,于9月28日前报送宣传统战部。
宣传统战部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