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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2016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
2016-04-14 16:2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师生精神面貌,充分发挥榜样力量,着力实施价值引领,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遴选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教师年度人物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政治纪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带头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授业育人、默默奉献,以自身道德修养、言行举止做学生的品行之师。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教学,业务精湛、锐意创新,在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充满活力和亲和力,教学质量优、学生评价高,年度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4)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或具有创新性进展,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性期刊发表重大研究成果,或在成果转化、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大学生年度人物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社会民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以致用、成果丰硕,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对理想和事业有坚定的追求,诚信做事做人。

4)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品德、学业、才能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受到学校和师生的一致认可。

5)多才多艺、充满朝气,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彰显我省大学生的时代风貌。

3.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

1)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传承美德弘扬正气,带动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3)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英勇无畏,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

4)自强不息奋斗不止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灾难,勇于直面逆境,不为艰辛困苦,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佳绩。

5)热心公益帮贫助困积极参加或者筹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孤寡老人和贫困儿童,乐于奉献,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四、评选方式

评选分为自主申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学校初评三个阶段,最终确定教师年度人物人选1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1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人选2名上报参加全省评比。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和评选活动中来,以榜样力量为引导,使师生得到生动教育。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按要求报送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包括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个人事迹简介,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并以第三人称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3.报送候选人生活照片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申报道德模范群体报送电子版全体成员合影。照片要求分辨率为800×600jpg文件,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4.上述材料请于419日前报送到党委宣传统战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        联系电话:6840657

电子邮箱:hhxytzb@163.com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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