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特约记者 王琳 摄影 郭瑞)按照省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10月20日下午,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党委在明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专项会商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杨弘宇主持,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杨弘宇首先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学校纪委副书记姜占民传达了中央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学校纪委书记黄伟中代表监察专员办公室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和监督能力等方面,指出学校党委在贯彻《意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随后,学校班子成员结合《意见》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就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及主动接受监督逐一表态发言。
杨弘宇代表学校党委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和表态发言。他强调,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学校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必须深刻理解《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聚焦“五个强化”,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抓好“一把手”监督,关键要落实好监督制度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形成监督责任闭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要对照《意见》要求和监察专员办公室指出的问题,认真完善、健全制度机制,以制度化机制化成果推动《意见》落实。
杨弘宇希望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意识,压实专责监督责任,突出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事项,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努力把监督嵌入用权、筹划、决策、执行等全部环节,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力协助党委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