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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8-10-15 14:47  

各部门、各学院:

2017年12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提出要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为切实构建我校“大思政”工作格局,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迈上新台阶,校党委拟制定《黑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方案制定的建议。

一、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部门

实施部门

1

课程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统筹推进课程育人

教务处

各学院

各部门

2

科研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着力加强科研育人

科研处

3

实践育人质量提升体系扎实推动实践育人

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4

文化育人质量提升体系深入推进文化育人

党委宣传统战部工会团委

5

网络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创新推动网络育人

党委宣传统战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6

心理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大力推进心理育人

学生工作部

7

管理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切实强化管理育人

党委(校长)办公室

8

服务育人质量提升体系不断深化服务育人

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图书馆

9

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全面推进资助育人

学生工作部

10

组织育人质量提升体系积极优化组织育人

党委组织部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高度重视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

2.各学院、各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把握《实施纲要》核心要义,将其融入到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度修订和工作举措中,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责任任务,彰显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特色。

3.各牵头部门要与各学院、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细化相关提升体系,制定具体育人措施,按时完成“十大”育人体系各分解方案的制定工作。

4.各分解方案经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至宣传统战部401室,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6840657。

附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

黑河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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